哈尔滨工业大学是一所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百年名校,是我国首批入选“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中国“C9联盟”高校成员,“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1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30人,专业计划如下:
招生大类 |
所含专业 |
选考科目要求 |
招生计划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物理 |
20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物理 |
20 |
工科试验班(环境与生物) |
环境工程(含菁英班) |
物理或生物 |
30 |
生物工程(含菁英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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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软件工程 |
物理 |
10 |
服务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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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 |
智能材料与结构 |
物理 |
2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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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型及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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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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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封装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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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 |
10 |
经济管理试验班 |
工商管理 |
不限 |
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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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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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语 |
朝鲜语 |
不限 |
5 |
注:视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每位考生仅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且须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1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一)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理想远大、热爱科学,具备创新潜质,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鼓励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积极报考。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于4月22日10:00至5月18日23:59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完成报名及网上交纳报名费30元/人(鲁价费函[2016]95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二)申请材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
以下申请材料均在报名系统上传,无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上传错误的材料我校不予审核。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上传完成后,通过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须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2.《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亲笔撰写,字数不超过1500字,并在末尾处签名。内容大致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专业规划等;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等(如学科竞赛、科研活动、省市级三好学生、兴趣特长、社会活动等),均要求上传扫描件(彩色)或原件照片;如为扫描件(黑白)或复印件,须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4.《2021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承诺书.docx)
(三)资格审核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核进入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获得学校考核入围资格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确认、交费,并在学校考核前一周内打印准考证。
(四)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12日18: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学校考核。缴费标准为50元/人。逾期未缴费或未确认考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缴费和确认的考生,可在学校考核前一周内打印准考证。
(五)学校考核
1.考核形式和内容
获得学校考核入围资格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人文素养、表达能力及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
2.考核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6月19日
考核时间:6月20日
考核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考核时间需要更改,另行通知。请关注“哈工大威海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hitwh.edu.cn)。
3.入围名单公示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核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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