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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06年高考招生、考试、录取政策全收录
2006-04-14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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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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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第四批征求志愿栏不设“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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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录取:院校为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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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确认后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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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管理:省外艺术类本科线上涨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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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录取分四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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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招生按志愿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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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8月中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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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三类情况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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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生:文化成绩要在200分以上

  13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就湖南省2006年高考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管理、招生政策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根据规定,凡是上了学校录取分数线的残疾考生,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考专业的学习,招生学校不得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同时,对湖南省2006年招生政策进行了小幅调整。

  一是在加分政策上,取消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考生的奖励加分,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的奖励加分,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加分,但在同等分数情况下,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二是在艺术体育类招生上,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之外的其他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去年的200分提高到260分,专科高职专业按省属院校专科艺术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执行。

  三是在体育优胜者测试加分上,对省市体育项目获奖并测试合格者今年将分别对待,即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20分;参加市州级综合性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3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经测试合格者,可以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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