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安局、教育局: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19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在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录取批次
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分别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其中,提前批本科统招专业志愿在提前批本科“非军事院校”栏填报;定向培养特殊公安专业志愿必须在提前批本科“定向”平行志愿A栏填报;国家专项志愿在国家专项本科“需政审面试的高校”栏填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部分专业除外)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文、理)、禁毒学(文)和警犬技术(文、理)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江西警察学院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控制线。(详细招生计划见附件1、2)。
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文)属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且为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的汉族201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且具有江西省户籍,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三、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由招生院校商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时间及地点
1.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定向),高考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请于6月26日、27日8:00-18:00参加面试、体检(不需空腹),面试、体检初审不合格者不具备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面试、体检初审合格者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于6月28日自愿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点安排在南昌市人民警察学校(南昌市武功山大道177号),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791—87288057。
报考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经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后,按照相关规定,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于7月1日进行,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待定。省公务员局和省公安厅政治部将根据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投档(未填志愿或未按要求填在提前批本科“定向”平行志愿A栏的不予投档)。
2.报考江西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请于6月28日至7月2日到江西警察学院(梅岭大道1666号)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安排详见江西警察学院招生网站公告(http://www.jxga.com)。
3.参加面试、体检、体测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高考准考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和高考成绩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着(带)运动服装、运动鞋。
(二)项目及标准
1.面试的项目及标准。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具体标准为:
身高: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视力:左右两侧单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色觉:无色盲、色弱;
嗅觉:嗅觉功能不迟钝;
五官:五官端正,头面颈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及各种疤麻等);
外观: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
3.体测的项目及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三)其他
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省公安厅政治部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投档。凡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并按规定网上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凡填报公安院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者,或经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而未正式填报志愿者,均不予录取。
四、政治考察
各地要高度重视招生政治考察工作,严格把关。报考公安院校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表见附件3)。各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偕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政治考察,在规定时间内研究提出政治考察意见。对公安院校考生的政治考察,原则上应于招生面试、体检、体测工作开始前完成,不得拖延。
入围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的考生,在投档前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和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院校招生和定向招录相关政策规定、标准和政治考察表可登陆江西省公安厅网站的“公示公告”栏目下载。
五、招生工作要求及监督机制
(一)招生工作人员的选用和管理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要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严守法纪且善于协作的干部、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参加招生工作。要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特别是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及时掌握招生工作情况,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二)招生监督机制
省公安厅、公安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查处。招生期间,公安部和教育部有关部门将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进行抽查,对招生中发生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
附件:点击查看
1.公安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在赣招生计划表
2.江西警察学院2018年在赣招收公安专业计划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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