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地点设在江西警察学院(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时间安排为6月26日至30日,每日8:00-12:00;13:30-17:30为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时间,当天须完成所有检测项目。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在6月28日前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一)注意事项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到江西警察学院报到,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打印的高考成绩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页面截图)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着(带)运动服装、运动鞋。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还须携带《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考生经现场工作人员初步核验身份及携带材料后,由引导员带领进入江西警察学院,考生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陪考。
(二)项目及标准
1.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2.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体检不进行抽血化验,考生无需空腹。省公安厅协调监督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在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要评估自身是否适合剧烈运动,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等意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
1.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省公安厅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投档。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合格考生须按规定网上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凡填报公安院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者,或经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而未正式填报志愿者,均不予录取。
2.志愿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且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将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定比例参加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事项详见《江西省面向202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公告》(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
五、关于江西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专业有关情况
江西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专业新生入校时须与省公安厅、江西警察学院签订协议,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毕业时经考试考核,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省公安厅或生源地所在设区市公安机关设置的警犬技术职位计划中选择职位(不得选择警犬技术职位以外的其他职位)。
六、招生工作要求及管理监督
各级公安机关、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招生院校要深刻认识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纪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一)明确岗位职责
各有关单位要选用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熟悉业务、经验丰富并具有一定资质的在编在职民警、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参加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工作。要加强岗位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细化全流程各环节的具体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二)强化管理监督
省公安厅、江西警察学院和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执行公安院校招生政策,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贯彻执行招生回避制度,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派驻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部门将聚焦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从严从重从速查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新生复查
江西警察学院要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政治部要做好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后续相关工作,并同步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省公安厅监督举报电话:12389。
省公安厅招生咨询电话:0791-87288057。
江西警察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91-88673333。
附件:
1.部属及外省公安院校2023年公安专业在赣招生计划
2.江西警察学院2024年公安专业在赣招生计划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4.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点击下载:1.部属及外省公安院校2023年公安专业在赣招生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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