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决定2018年继续遴选一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通知明确要求特色学校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遴选,适当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明确提出四项遴选条件:一是管理规范,学校高度重视,将国防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工作;有明确的分管校领导;有专门机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有教育教学方案和计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有经费预算和政策支持。二是工作有序,教学时间有保障,相关课程中有机融入学校国防教育内容;有主题活动,并能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宣传栏、互联网站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教育;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三是保障有力,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进行教学、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有固定的学校国防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有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条件和途径。四是特色鲜明,能够利用所在地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传统、以及驻地部队等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管理机制、课程实施、教育方式、工作模式、活动开展、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积累一定的经验。
特色学校遴选,旨在推进学校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国防教育,鼓励创新发展,探索典型经验,突出区域特色,发挥特色学校在学校国防教育中的示范作用;加快国防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融合,形成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和教学方法;引导学校加强国防教育,带动各地全面提升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水平;对经遴选认定的学校,由教育部命名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据悉,自2016年启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以来,已综合认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5812所学校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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