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恭喜你成为沈阳建筑大学莘莘学子中的一员!为了使你顺利入学报到,请按如下事项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
沈阳建筑大学2012级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
二、报到地点及要求
报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可购买由当地直达沈阳的半价火车票。入学报到当天,我校在沈阳站、沈阳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请不要提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报到者,需及时电函我校学生处(024-24692781)请假。未经请假在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需带材料
1、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校以此作为确定新生录取身份和办理入学手续的依据。
2、本人学生档案。请与毕业中学联系并办理相应自带手续。
3、党团组织关系。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到沈阳建筑大学团委。
4、户口关系。辽宁省籍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其它省区新生的户口是否迁移本着自愿原则。若迁移,只能在新生入学时办理,须按沈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要求,户口迁移证为打印件(不模糊),如特殊原因手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迁移地址为:沈阳建筑大学(辽宁省沈阳市)。户口迁移证上须标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籍“民警印章”,“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需退回补盖。迁移户口的新生,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未办理过身份证的新生,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编号,并在户口迁移证上标明(注: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在校上学期间户口不能迁移,只能在毕业或退学时迁移)。
5、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如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请向生源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若生源所在地尚未开办生源地贷款的,学校可协助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获得贷款者到毕业时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书,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及利息,校内在读期间国家贴息。拟贷款者,须填写寄去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能否贷到助学贷款,主要取决于银行政策,所以请新生入学时要携带第一学年学费等费用。
6、《2012级新生家长联络表》、《2012级新生选择性交费回执表》。此两个表格已随录取通知书等一同寄去,请认真填写,入学报到时交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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