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程序
1、报名。2019年3月27日-4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若无特殊情况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2、初审。2019年4月10日-5月5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10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确认考试。初审结果为优秀、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时间为2019年6月16-17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八、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22-23501669)。
3、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对在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九、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政策或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
十、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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