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西藏: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022-04-22
西藏微青年
关注掌上高考


  七、招生章程

  31.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区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要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学费,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区内高校按照教育厅要求,按时上传招生章程待核定申请材料。

  32.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均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33.我区所属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定的招生章程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自治区招生办。自治区招生办将汇总并向社会及考生公布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未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传送招生章程或其内容不全、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定、与国家及我区规定不符而产生的有关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 < 5 6 7 8 9 10 11 > >> 共 14 页
站长统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推荐高校

  • 1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 2

    河北医科大学

    历年分数

  • 3

    成都理工大学
  • 4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 5

    张家口学院
  • 6

    河北体育学院
  • 7

    太原理工大学
  • 8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 9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
  • 10

    华中师范大学
  • 11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 12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 13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 14

    南京邮电大学
  • 15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 16

    南京晓庄学院
  • 17

    泰山学院
  • 18

    武汉城市学院
  • 19

    新疆理工学院
  • 20

    重庆医科大学

推荐学校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东南大学

中职院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