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24
条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六条 院校地址:新疆哈密市八一路17号院
邮政编码:839001
第七条 学院概况:学院于2014年2月在整合全地区优质职教资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
校园占地2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3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近13万册。学院现有计算机898台、网络多媒体教室116个;建有6个校内实训基地及新疆广汇能源有限公司、国投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哈密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瑞新会计事务所、哈密华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4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在统筹全区职教师资的基础上,通过引进、聘用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提前培养师资、利用河南援疆资源等方式打造了一支合格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35人,专任教师234人,高级职称59人,中级职称90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9人,本科学历177人;具有双师型教师96人。
学院围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市场需求,目前设置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会计、财务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14个专业。在未来几年内打造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化工技术类、资源环境与安全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六大专业群,并逐步增加新能源应用技术类、旅游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等专业。
学院坚持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树立外延扩张与内涵发展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举的办学理念,学院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努力实现“学生毕业有工作、企业发展有人才、学院办学有生源”的多赢目标。开展企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科技开发和服务工作,扩大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引进国内外的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按照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开发专业课程;实施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所需的实用型、技术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几年的建设,哈密职业技术学院将逐步打造成一所办学条件优良、特色鲜明、疆内乃至西北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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