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招生方式,是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录取。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组织机构及纪检监察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学院主要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相关部门配合的招生工作机制。
学院纪委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做到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信息,并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902—2313406。
三、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 2019 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网址: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
2.网报时间:2019年2月20日—3月5日12时。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4.注意事项
⑴按照国家普通高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⑵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中的各项内容,考生所填写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⑶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20日—3月5日12时。
⑷招生咨询电话:0902—2314443。
五、招生专业、计划数及学费标准
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 |
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备注 |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双语类 |
民语类 |
||||||
14524 |
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兼收 |
80 |
32 |
4 |
24 |
20 |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兼收 |
9 |
6 |
1 |
2 |
3300 |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兼收 |
13 |
4 |
1 |
2 |
6 |
民语类另预科一年 |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三年 |
兼收 |
7 |
5 |
2 |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兼收 |
17 |
6 |
4 |
7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3名,双语类2名,民语类1名。民语类另预科一年 |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三年 |
兼收 |
11 |
5 |
6 |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兼收 |
23 |
6 |
2 |
8 |
7 |
3000 |
民语类另预科一年 |
六、考试办法及安排
命题、考试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并完成。
㈠考试资格
学院将根据“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组织考生进行考试,凡报名但未按时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1.准考证发放
⑴考生携带身份证及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在学院招生就业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⑵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11日-3月12日上班时间。
2.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⑴考试时间:3月16日 10:00-14:00。
⑵考试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大道29号
⑶考试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⑷联系方式:0902-2314443。
㈡考试办法
学院按照自治区单独考试招生文件要求,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学院进行的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普通类、单列类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民语类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⑵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按A级90分、B级80分、C级70分、D级60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按总分200分折合(公式:学业水平考试参考分数之和/学业水平考试参考总分数×200)。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100分。
⑴基本素质,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满分25分。
⑵文化素养,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举止仪表仪态,满分25分。
⑶职业倾向,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满分25分。
⑷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满分25分。
3.考试由学院聘请校内和行业、企业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进行测试,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七、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㈠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遵从分数”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㈡录取办法和要求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2.拟录取时间:3月17-18日。
3.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照顾加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80 分。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入学前学院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依据录取原则,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辽审核。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㈢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高考加分政策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及工作内容
时间(北京时间) |
工 作 |
2月20日—3月5日12 时 |
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 |
3月6—7日 |
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
3月16-17日 |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 |
3月17-25日 |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3月26-30日 |
考生确认录取结果 |
4月1日前 |
办理确认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 |
4月20日前 |
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报送 单招工作总结 结 |
九、新生入学与复查
1.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按入学通知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因各种原因不入学者,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哈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500元/年。
6.哈密户籍(不含兵团户口)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一次性补助5000元,每人每年生活补助3000元。
7.哈密户籍(不含兵团户口和集体户口)就读本院的学生享受“两免一补一奖”政策,即免住宿费1000元/生/年、免书本费700元/生/年、生活费补助3000元/生/年,同时每学年考试合格后,按照学费的60%给予2280/生/年奖学金。
8.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享受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9.对于建档立卡(持有国务院扶贫办监制字样的扶贫手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并按照平均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注:以上奖助学金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哈密市相关高校学生奖助学金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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