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收费、退费
(1)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08]165号)核定的标准收费,详见“招生计划”。
(2)住宿费:我院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每生每年住宿费1200元。
(3)教材费:预收55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4)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代办费:预收35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5)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规定清退。
九、奖学、助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东海学院奖学金:
特等——每生每年2000元;
一等——每生每年1200元;
二等——每生每年600元;
三等——每生每年300元。
(4)企业奖学金:“泉舜集团奖学金” 、“天鹅奖学金”、“豪生奖学金” 。
(二)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校报到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500元,其中被评为特困生的,每生每学年4000元(需要提供县级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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