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
一、学校代码:11808
学校名称: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招生性质:国家计划
二、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招生办公室
学校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录取等各项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招生专业均为省教育厅审批并备案专业;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文件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杜绝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广大考生权益。
2、进档考生的录取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普通类专业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文化课分数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生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照顾政策的规定执行。
5、录取时按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比例提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主动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由于师资条件限制,其它专业原则上只招英语考生。
7、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按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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