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须根据《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第二阶段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征集志愿
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其中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1次,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征集2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原始志愿相同。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征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校考专业为报考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院校及专业,但同时录取的批次只能选定一类填报,即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可以兼报。
2.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既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3.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填报错误、漏填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4.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要特别注意院校对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选择院校及专业时还要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关要求(器乐类考生尤其要注意对乐器种类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根据本人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谨慎填报志愿,由此造成滑档或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录取
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当院校的录取原则与我省的投档原则不一致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院校有职责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院校须按照我省投档原则,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1.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
(1)文化课分数线。依据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参考普通类分数线划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会核准后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
(2)专业课分数线。由招生学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
2.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
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分类别、分批次划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分数线。
(1)文化课分数线。依据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参考普通类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专业类别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专业、表(导)演类的表演专业、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当生源不足时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要求;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专业课分数线。依据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3.使用戏曲类联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
(1)文化课分数线。依据戏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考普通类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课分数线。由招生学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
(二)投档顺序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使用校考成绩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按规定时间在教育部艺术类专业交互系统中上报校考合格名单),相关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使用统考成绩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一次性投放文化课分数线和专业课分数线“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2.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的30个“院校专业组”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文化课分数线和专业课分数线“双上线”考生电子档案。
(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的统考专业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除播音与主持类外,其他专业类别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考试成绩÷300×750×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考试成绩÷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在正式投档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四)录取
1.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2.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3.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八、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地、各考点、有关高校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政策权威解读,主动做好信息发布、考生提醒、咨询服务等工作,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舆情动态,及时回应考生关切,确保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
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艺术统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要层层压实考点内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明确考务组织、测试评分、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的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人员承担主考、监考、评委等考评工作。下列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或担任辅导课教师;参与过观摩指导演出、模拟考试或模拟评分等与高考艺术培训机构相关联的一切活动;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开办了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货币、本人身份或亲朋好友名义、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推荐学生等)入股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或从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分红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被聘任上岗;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程序和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强化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要加强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包括评委工作情况)实行实时、全程视频监控;考评分离考点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考场建设;严把考试入口关,积极配备智能安检门,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作弊工具入场。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对未上交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考点要对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对面试等测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考评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各考点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考点组织实施的艺术类全省统考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实行回避;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以及参与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活动和教学指导活动。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考点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替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附件
1.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时间安排表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专业类别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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