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原则
1.凡报考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长沙理工大学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长沙理工大学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长沙理工大学的考生还须根据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文化课成绩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可申请参加由长沙理工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符合要求者,经长沙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市、区)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该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长沙理工大学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长沙理工大学。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长沙理工大学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长沙理工大学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长沙理工大学予以录取。
6.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7.高考成绩公布后,凡被长沙理工大学拟录取考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传真至0731-85219539,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8.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须与长沙理工大学签订录取及培养协议,被录取为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将成为学校体育集训队队员,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集训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
十、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31-85258529
2.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长沙理工大学不予录取。
3.本简章发布后,如果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219539、85214652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sust.edu.cn/pub/zsw/
电子邮箱:cslgz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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