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确保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志愿填报工作由省、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工作(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下同)的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与数据安全,负责全省密码和动态口令系统的管理以及《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的发放工作,并负责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计划专刊发放以及考生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地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计划专刊发放以及考生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4.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时间安排
1.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含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以及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院校志愿须在6月27-29日17:00前填报。
第二阶段:7月26日至30日。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