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报考我校。 (一)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内可予录取。录取专业: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 2.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分段划定分数线的浙江省等,按以下规则录取: 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10分(含)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30分(含)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 (二)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4.自主招生录取名单自2019年7月3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六、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交通补贴 对于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考生,学校给予自主招生考核交通补贴,即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产生的户籍地至我校的往返路费,凭车票按照我校财务制度予以报销。考生须于考核当天向我校申请,并按要求将车票邮寄至我校,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七、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516-83590270)。 八、附则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四)我校不组织与自主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也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五)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 邮箱:zsb@cumt.edu.cn 招生微信号:cumtzs (六)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邮编:221116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 (七)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处,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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