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贷款不一样,是政策贷款,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你贷也得贷,不贷也得贷。”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8月29日点名批评了8省份推动国家助学贷款不力后,1日又宣布了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惩罚性措施。 >>>发表评论
财政部将采取的措施是:不安排对地方高校的共建经费,并减少今年教育专项的转移支付资金。
教育部将采取的措施是:明年一律调低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大专(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停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硕士点、博士点的审批;今年已经审批通过的硕、博士点,亦暂缓执行,不公布、不下达;暂停对新设置高校、高校升格、高校更名的审批工作;暂停教育部与这些地方的高校共建工作。
同时,在部委属高校中,凡未落实资助政策、学生或家长意见较多的,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时停拨有关经费;不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停安排维修经费。
教育部学贷中心主任崔邦焱今天表示,从现在起,再给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新疆、宁夏、甘肃8个省(区、市)1个月的整改期,到10月上旬,对经检查仍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高校,教育部、财政部将执行这些惩罚性措施。
教育部、财政部将在新学期开学以后派出督察组,重点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地区的检查督办力度。
据介绍,在当前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着3个主要问题:一是有少数地方按新机制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二是有些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仍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在一些地方,国家已出台的资助政策并未落实,特别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发放额度依然偏低;三是一些必要的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到位。
据悉,被点名批评的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情况各有不同。如,截至2005年7月31日,海南、天津、黑龙江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均为零;内蒙古自治区批准贷款学生仅12人,合同金额4.08万元;青海、新疆、宁夏、甘肃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也都很少,所属的绝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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