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
专项计划政策
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自2016年开始实施,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农村和困难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推进我省教育扶贫工作,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实现“一人上学、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
参与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学校,是我省办学水平较高、培养质量较好的高职院校,2018年招生学校确定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职院校。招生专业为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单列计划、单独录取,2018年招生计划为1170人。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仅面向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生,考生应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8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于6月27日—29日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填写《审核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市教育局复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校验考生信息并公示。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列入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单设志愿、单独划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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