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它事宜
第十七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实行三年在校内学习,一年在校外实训基地学习与实训的培养模式。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院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主要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工作,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工业园区8号路15号 邮编:030600
电话:0351-3624910 传真:0351-3624912
网址:http://xxsw.nuc.edu.cn ; E-mail:zbx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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