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 上海市 松江区 车亭公路1788 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除外)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专业填报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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