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获奖等级对应加分值
| 奖项 | 加分 | 说明 |
| 省级二等奖(成都市一等奖) | 10分 | 1、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成都市系副省级行政单位,成都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
| 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成都市二等奖) | 5分 |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审核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
十三、时间安排
(一)2016年2月25日(周四)至3月15日(周二17:00前),接受考生报名和缴费。
(二)3月16日(周三)-3月20日(周日),考生通过学院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
(三)3月16日(周三)-3月17日(周四),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四)3月18日(周五)至20日(周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
(五)3月15日(17:00截止)前到学院教务处提交免试及加分资料,3月22日(周二)至24日(周四)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及加分名单
(六)3月25日(周五,截止时间17:00)考生到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资料、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七)3月26日(周六)上午笔试、下午技能考核和面试。
(八)3月31日(周四)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九)3月31日(周四)-4月1日(周五)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十)4月6日(周三)学院网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十一)4月6日(周三)-12日(周二)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4月13日(周三)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四、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五、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610041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323653(兼传真),85327933
纪检监督电话:028-85323579
学院网址:http://www.cd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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