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有关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实施。各院校要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年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考试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
各院校应认真制订本校2018年度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文化素质要求、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规定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实施方案须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大力配合,及时将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相关政策、信息传达本地考生,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处室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处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网报时间:1月20日至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各招生院校于2月21日18 时(北京时间)后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美术、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方可填报招生院校高职(专科)单招相关专业;未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四、考试
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高职单招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确保考试各环节的安全和顺利推进。应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命题方案和组考方案,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要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单独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考务管理和录取工作。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招生院校在进行单独考试招生时应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或笔试)由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并逐步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一)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或笔试)时间:全区统一为3月10—11日。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100分。
3.设置考场要求
(1)笔试考场:每个考场考生数为25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桌口尽量朝前、单行排列,座位间距80厘米以上。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内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考试时间统一,考务人员统一培训、挂牌上岗。
(2)面试考场: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评分专家要统一培训,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应严格遵守面试考试要求,按照面试领导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在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在考试全程关闭手机,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对每一个考生给出公正、公平的面试科目成绩。面试专家在考前对评分标准应熟悉和掌握,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须客观、公正反映考生素质。每组面试考官不得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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