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天津市教委向全市下发了《2005-2006学年度天津市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工作意见》和《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考核办法》,本市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工作全面展开,即日开始报名。
据悉,2005年12月3日、4日,天津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艺术特长生进行考核认定。成绩合格者由市教委颁发《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小学艺术特长生的考核认定由各区县教育局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认定范围
参加考核认定必须是2005—2006学年度学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或高中毕业生中的校级艺术特长生,自愿参加,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㈠、近三年参加国家教育部主办的艺术展演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㈡、参加市教委主办的文艺展演比赛获奖者,参加区县教育局主办的文艺展演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㈢、学校中的艺术社团、兴趣小组(含社会成建制单位组建的固定学生艺术社团)骨干成员中,学生所在学校根据本人在校表现认为,确系本校艺术活动骨干,且符合专业报名条件者也可申报;㈣、按照教育部规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结果不得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升学考试挂钩,也不得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结果作为认定特长生的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不作为申报艺术特长生报名的依据;㈤、报考艺术类专业院校的学生不参加考核认定;㈥、认定按学段进行:初中学段认定的艺术特长生仍需参加高中学段的考核认定;㈦、2004年认定合格而没能在2005年升学的考生不需参加本次认定,持原合格证书由拟报考学校面试确认;㈧、往届生不具有2005年度特长生考核认定资格。(记者孙刚)
来源:《天津日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