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兰州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2
兰州财经大学
关注掌上高考


温馨提示:模拟志愿填报用掌上高考,信息丰富准确,一键生成“冲-稳-保”志愿。点击此处,开始精准填报吧!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二条 2024年我校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合成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国际商务专业(3+1本硕中英实验班)、“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中俄实验班只录取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

  第十八条 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合成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二十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 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报考我校的甘肃中职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招委会的文件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简章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对脱贫地区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进行录取。我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执行与相同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生同样的收费政策。

  第二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省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甘肃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专升本等具体招录计划数及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费、住宿费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我校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元/人·学年;

  2.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4500元/人·学年;

  3.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4.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5.文科类专业:3800元/人·学年。

  (二)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兰州财经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国际课改实验班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19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兰州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甘发改价格[2021]759号)文件,我校学费标准如下:

  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第一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按外方规定标准由就读生缴纳;第四学年学费按已批复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2.1+2+1中俄国际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收费标准为12000元/人·学年。

  3.3+1本硕中英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收费标准暂定为12000元/人·学年,最终以省发改委批复标准执行。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号)。

  (四)学校根据学生培养及管理要求安排住宿校区,宿舍一般为6人间,其中,和平校区、东岗校区900元/人·学年,段家滩校区700元/人·学年(详见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

  如遇政策调整,则按省发改委最新批复新标准执行。

<< < 1 2 3 > >> 共 3 页
站长统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推荐高校

  • 1

    昆明城市学院
  • 2

    河北大学
  • 3

    山西农业大学
  • 4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 5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历年分数

  • 6

    潍坊学院
  • 7

    宜宾学院
  • 8

    燕山大学
  • 9

    黄河科技学院
  • 10

    西安科技大学
  • 11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 12

    六盘水师范学院
  • 13

    新疆艺术学院
  • 14

    河北传媒学院
  • 15

    廊坊师范学院
  • 16

    昆明理工大学
  • 17

    西南林业大学
  • 18

    武汉东湖学院
  • 19

    安阳师范学院
  • 20

    武汉工程大学

推荐学校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东南大学

中职院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