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种类型安排考试及考核内容。
普通高中考生
(一)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语、数、英各50分);
4、考试时间:4月10日9:00--11:00。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社会观察能力、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能力、职业潜能等;
2、测试方式:面试;
3、测试分值:总分150分;
4、测试时间:4月10日13:00开始。
中职学生
(一)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20分(语、数、英各40分);
4、考试时间:4月10日9:00--11:00。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素养、专业技能测试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技能测试或面试;
3、测试分值:总分180分;
4、测试时间:4月10日13:00开始。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为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
2、高中生源考生与中职生源考生按招生计划分别进行录取。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3、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按2016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4、专业技能加分
如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参照我院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持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根据各专业加分规定给予一定的加分。
(1)持有市级及以上技能或知识竞赛获奖证书者。
(2)持有和报考专业有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二)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2日起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八、报到和复查
1、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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