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
为做好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二[2016]901号)要求,现就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省招办负责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学科的考务管理及阅卷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当地考务工作;各评卷院校负责所承担科目网上评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小语种考试,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相关省辖市负责进行命题、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管理部门、考区、考点和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维护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要重点抓好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有组织的大面积作弊和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作用,加大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防范考生利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作弊的行为。考务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和检查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级考试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各考点学校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及考点考务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于在考风考纪、安全保密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历史:2017年1月6日上午8:00--9:30;
地理:2017年1月6日上午10:10--11:40;
语文:2017年1月6日下午14:30--16:30;
化学:2017年1月7日上午8:00--9:30;
生物:2017年1月7日上午10:10--11:40;
数学:2017年1月7日下午14:30--16:30;
思想政治:2017年1月8日上午8:00--9:30;
物理:2017年1月8日上午10:10--11:40;
外语:2017年1月8日下午14:30--16:30。
三、考点和考场安排
1.本次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省招办统一随机编排考场,原则上按县(市)区随机编排,若考点较为分散,为方便考生可就近划分子考区。每个子考区内考点数目不少于2个,高中学校数目不少于3个。子考区划分方案,应于报名结束前报省招办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同一考区内的补考考生应集中安排在一个考点内。
2.各考点系统管理员在视频监考系统中正确设置逻辑考场号与考场物理位置对应关系、考场座次安排方式(7887、6行5列或5行6列,详见《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后,打印出对照表,在考前对考场设置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确保视频监考系统设置座位与实际考场安排座位一致。
3.各地务于12月12日前将《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2)报省招办;2017年1月3日将《2015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点信息表》(附件3)报省招办。考点设置和考场编排情况在省招办备案后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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