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各地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避免唯分数论、唯升学论,推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鼓励学生成长为不同类型的人才,实现学以致用。各地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各地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信息监测,加强对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
2.精心做好考生服务。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为考生提供全面优质的考试招生全流程服务,积极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我省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等官方网站和平台向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建设完善志愿填报辅助系统,推进志愿填报参考信息数字化,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专题讲座、视频直播、在线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多渠道公共服务。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市、县、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对一线班主任、任课教师培训,积极探索为考生提供优质的个性化咨询服务,引导学生自主、审慎、科学、诚信填报;要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学校和教师与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4.加强考试招生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旅、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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