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东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6-03-09
东北大学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获优惠政策要求方可录取。录取专业(类)由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公示的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公示的其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内的其他专业(类);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及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六、监督约束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学院专业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工作人员选聘。将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遴选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报名材料和评审专家“双随机”确定,每份材料多人评审。面试专家和考生“双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严防暗箱操作。

  4.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

  5.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邮箱:ddzsb@mail.neu.edu.cn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18-03-30
SRC-1163381385 201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