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督约束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学院专业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工作人员选聘。将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遴选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报名材料和评审专家“双随机”确定,每份材料多人评审。面试专家和考生、考场“三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防暗箱操作。
4.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
5.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6.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邮箱:ddzsb@mail.neu.edu.cn
八、其他
1.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测试信息仅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我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任何机构、个人以东北大学或东北大学师生、评委等名义擅自举办的自主招生相关培训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3.参加我校自主招生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