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在考试单科成绩达到学校要求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只能录取至英语或日语专业。
六、录取流程
1.根据上海大学录取原则,符合录取要求的学生上海大学将及时寄发《上海大学预录取通知书》。
2.预录取的学生按各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填写并向上海大学寄送《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招生登记表》,同时上海大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核实学生的保送资格并进行公示。
3.经核实并且公示无异义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上海大学在收到所在省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高考。
备注:
1.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所有保送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2.对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涛张正涵邮编:200444
联系电话:021-66134402(传真)
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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