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12月1日开始报名普通高中随迁考生异地高考条件放宽
近日,广东省考试院公布了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是广东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高考的第一年,广东在四个方面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广东省考试院方面表示,放开异地高考不会影响广东户籍考生的录取比例。
随迁子女4方面条件放宽
继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可在广东异地高职高考后,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就读于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也将可在广东参加高考。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住建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随迁子女在广东高考报名的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日期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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