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异地高考“三步走”方案,2016年起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粤参加高考。具体方案日前正式出炉。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消息,异地高考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其中居住证不再要求连续三年,合法租房者也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可是,截至目前为止,我们只看到广东制定了详细的异地高考“三步走”方案,并逐年予以兑现。而其他地方的异地高考似乎陷入僵局,听不到任何改革进展的动态消息。
广东异地高考政策依然有很大局限性——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人士透露,目前全省高二在读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有4万至5万人,其中相当部分将在广东高考。相对于庞大的外来人口及其子女基数,区区数万随迁子女符合异地高考条件,说明大部分外来人口子女依然无法享受这一政策待遇。这其中包括异地高考政策推广时间只有3年左右,留给外来人口子女在广东就读高中的缓冲期较短,以及部分外来人口考虑到生活及教育成本差异,选择让孩子留守家乡读书等原因,造成受惠面未如预期。但广东异地高考政策较之于其他地区,已经有更多的先行意味,值得社会各界肯定。
可是,异地高考改革不能只有广东独行。中国流动人口数以亿计,按理说存在异地高考需求的流动人口子女数量非常庞大。可是,其他地区在异地高考改革上的拖延不决,将直接导致大量流动人口子女在异地接受教育的愿望落空,他们只能被迫返回家乡读书,与父母长期分离,成长阶段无法得到足够的家人陪伴与抚育,这显然有违于基本的家庭伦理,也与教育让人感受平等与阳光的宗旨不符。
外来人口子女集中的地区,往往都是经济更为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取得的经济成就,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外来人口的奉献。如今在关乎下一代未来事情上,却迟迟不能打开公平之门,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个人的切身权益,更会造成二元制户籍模式的负面效应持续扩散——如果一个孩子仅仅因为非户籍人口就必须承受如此代价,岂不是更大范围的代际不公?
2012年12月30日,北京市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2013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2014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对比广东的异地高考新政,可以说北京这个方案缺憾多多。外来人口同样众多的广东能够让异地高考政策落地,北京、上海以及其他地区有什么理由,以所谓教育资源难以负荷为由拒绝外来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
接受无差别化的教育是教育改革必须完成的目标。异地高考改革必须有更大的突破,教育主管部门需要从中协调,全力督促各地政府加以落实。广东至少已经完成了对异地高考的三年承诺,那么其他地方为何不能尽快加以跟进,早一日解决外来人口子女的读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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