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58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是省部重点建设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是国家教育部指定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军工文化教育基地;是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授予学校“十五”、“十一五”期间为中国核工业培养和输送人才突出贡献奖。为推动南华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加强与中学教育的沟通与交流,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6年南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具体2016年南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 | 位置 | 招生计划 | |
男子排球 | 主攻 | ≤2 | |
副攻 | ≤1 | ||
接应 | ≤2 | ||
二传 | ≤1 | ||
女子排球 | 主攻 | ≤1 | |
副攻 | ≤2 | ||
接应 | ≤2 | ||
自由人 | ≤1 |
南华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12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且符合运动训练比赛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如本省有相关体育专项测试,须取得测试合格。
4.考生报考南华大学的体育项目应与本人所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6.身高要求:根据体育专项特点,女子排球队员身高须达1.73米以上(二传不低于1.68米,自由人不限制身高);男子排球队员身高须达1.83米以上(二传不低于1.78米,自由人不限制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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