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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通知
2012-05-10
作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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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精神,2012年继续在省内高职(专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中试行面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生注册入学的录取模式,并适当扩大试点院校的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省内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现就做好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校申报

  省内高职院校根据自愿的原则,于5月4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面向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以下简称“普高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试点申请。已经参加过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专业)可不再申请。其中,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专业,须与我省高职院校对口单独招生的专业设置相一致。中职学生按对口专业申请注册,院校按对口专业审核。

  省内民办高职院校不得申请既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的录取又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省内公办高职院校可申请部分专业参加注册入学试点,但同一专业不得申请既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又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5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审核,并向社会公布2012年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经审核批准的院校,方可参与注册入学试点工作。

  体育类、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不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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