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江苏高考志愿填报27日开始 考生需注意三点
2012-06-10
作者:扬子晚报
关注掌上高考


  9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今年网上填报志愿的相关政策,6月27日开始填报,考生可于6月12日—16日登录网上填报系统进行模拟填报。考试院同时还针对填报志愿作出提醒,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考生在填报过程中,如果系统弹出“红蓝警示”,务必进行针对性的修改,直到正确为止,然后提交信息。

  填报志愿分2个阶段进行

  今年江苏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微博)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提前录取批次本科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7月4日前确认。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7月31日前确认。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试院将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并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第二阶段填报本科第三批及以下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大注意点

  NO.1

  12日起考生可模拟填报

  6月12日至16日,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如密码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正式填报志愿时的初始密码仍为准考证号。登录后,考生在估分、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

  NO.2

  正式填报须注意红蓝警示

  正式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得填报。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可以强行提交,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因此考生应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NO.3

  现场确认须由本人签字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只要考生未打印确认志愿信息,均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信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止。网上填报完志愿后,各报名点将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时止(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确认的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时止)。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第二阶段填报本科第三批及以下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确认,考生填报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信息,只要网上提交即可。

  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交县(市、区)招办留存,保存期半年。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