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可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普通高校。根据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教学厅﹝2015﹞11号),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促进和加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发展、为国家培养优秀的大学生体育人才,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繁荣校园文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2016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 、招生项目
田径、乒乓球、武术套路。
二、 招生计划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名额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名额不超过我校当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的1%。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数不超过61人。其中田径项目男子0-16人,女子0-16人;乒乓球男子0-12人,女子0-12人;武术男子0-2人,女子0-2人。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当年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办统一组织的2016年高考文化报名。
2、考生应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且符合招生项目要求;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截止2016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江苏省考生须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上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江苏省外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方可报考。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签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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