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将继续面向全国选拔运动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田径高水平运动员,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一、招生项目
田径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拟招收田径高水平运动员39人,性别不限,具体专项计划如下:
项目 | 小项 | A类 | B类 | C类 | 计划总计 |
田径 | 短跑、跨栏(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 | ≤1 | ≤3 | ≤10 | ≤14 |
中长跑(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 | ≤1 | ≤5 | ≤3 | ≤9 | |
竞走(5000米、10000米) | ≤4 | ≤2 | ≤3 | ≤9 | |
跳远(跳远、三级跳远) | ≤1 | ≤1 | ≤5 | ≤7 |
某一项目、某一优惠等级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则依次根据竞走、中长跑、跳远、短跨的紧缺程度进行递补,如仍无法满足,则选择小项相同优惠等级顺次进行递补。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考生所在省若统一组织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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