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招委高发〔2018〕7 号
天津市招委关于印发 2018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区招生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2018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和《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 号),充分发挥考试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保障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确保考试实施过程绝对安全,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绝对安全,
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现将《2018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2018 年 4 月 25 日
2018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 2018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 号),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 符合教育部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
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 期不再补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名,接收报名的中学到所在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3. 报考者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六个科类履行报名手续,报名参加高考的所有考生须进行电子摄像,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 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 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 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 高招办)会同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部门制定体检工作规定。区招办根据实际制定本区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并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考生的体检应在区招办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 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主检医师须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对考生体检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是我市高考考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体检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至每位考生,以便考生有针对性地填报志愿。
3. 军队、武警、公安、司法类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
1. 高考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各区招生委员会 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由区招生委员会报经市招生委员会批准。考生的准考号以区为单位按照文史类、理工类随机编排。各区招生委员会须按照教育部及本市有关规定实施考试管理,考点主考、应考单位负责人、所有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2. 高考各科目考试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
(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命题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校招生全
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
3. 高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属国家绝密级事项;评分参考在启用后 5 年内属国家秘密级事项;考生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学科在评卷时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4. 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科目分为文史类与理工类,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测试,文科综合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理科综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5. 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全部 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 750 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
分别为 150 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分别为 300 分;
文科综合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试题的分值各为 100 分,
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 120 分、100 分、80 分。
6.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实行同场分科考试,考生在同一场次、同一考试时间内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高考各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7. 高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6 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高考英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第一次笔试与两次听力考试在 3 月份同场举行,第二次笔试在 6 月份全国统一高考时举行。英语听力考试分值为 20 分,笔试分值为 130 分。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考生的英语科目考试总分。
报考本科批 A 阶段及以上批次高校英语专业或有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报考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外语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8日下午,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
8.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要求,将为残疾人考生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9.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考评卷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 的领导下,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评卷点设在我市有关高校, 采取分科定点、集中评阅的办法。各评卷点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高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各学科评卷领导小组须严格执行我市制定的评卷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考生答卷的保密保管和评阅工作,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10. 高考各学科评卷计算分数时,对每题和各小题中小数点以后的分数不作四舍五入。每科积分时才作四舍五入处理。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单位查询本人高考成绩, 也可自愿通过邮政速递、招考资讯网等途径获知本人高考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成绩申请。复核成绩的科目、范围及程序另文规定。
依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答卷、评卷情况等考试信息以及未授权公布的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未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
五、招生章程
1.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
2.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 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高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日期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
3.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对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学费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4. 在津招生的高校应在5月15日前,将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寄送至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对在津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推荐高校
推荐学校
-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
- 广西华侨学校
-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
- 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港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
- 黔西市中等职业学校
- 海南省工业学校
- 海南省商业学校
-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
-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
-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 海南省银行学校
- 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
- 海南省交通学校
- 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
- 文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海口华健幼师职业学校
- 石家庄同创铁路运输学校
- 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
- 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
- 武汉市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
- 武汉助产学校
- 湖北现代科技学校
- 哈尔滨航运学校
- 哈尔滨市现代服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 哈尔滨市龙江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黑龙江医药卫生学校
- 哈尔滨市铁乘中等专业学校
-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 南昌工业工程学校
-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信丰中等专业学校
- 井冈山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 沈阳市旅游学校
- 临沂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临沂兴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 潍坊豪迈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潍坊弘景中医药学校
- 陕西省商业学校
- 西安交通职业学校
- 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 上海港湾学校
-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 四川省乐山市竹根职业中专学校
- 乐山市计算机学校
-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旅游学校
-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 重庆市医药学校
- 重庆财政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
-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 长治市超越学校
-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 临沂电力学校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合肥工业学校
- 台山市敬修职业技术学校
- 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
- 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
- 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
-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 黄麓师范学校
- 江西省医药学校
- 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
- 江西省建筑工业学校
-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 江西省民政学校
- 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 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 南康区电子工业技术学校
- 赣州旅游职业学校
- 吉安应用工程学校
- 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上饶市信州理工学校
- 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
- 海南省财税学校
- 海南旅游经济贸易学校
- 海南南方民族艺术学校
- 海南省万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珠江源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职业外语旅游学校
- 海南城市职业技术学校
- 西安现代职业高中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广州市侨光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 珠海市新思维中等职业学校
- 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
- 开平市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
- 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
- 开平市吴汉良理工学校
-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 恩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成都广信数字技术职业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巨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 重庆工商学校
- 海南省旅游学校
-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 陵水黎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新余技师学院)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
- 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 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
- 龙南中等专业学校
-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 玉山中等专业学校
- 永新中等专业学校
- 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
- 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江西工程学校
- 瑞金中等专业学校
- 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 德兴市职业中专学校
- 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
- 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
-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 重庆市护士学校
- 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 重庆市渝东卫生学校
- 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 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 江西九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
- 广西银行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 重庆市农业学校
- 重庆艺术学校
-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 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
- 阜阳卫生学校
- 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分宜县职业技术学校
-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
- 石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 永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海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黔西市水西中等职业学校
- 海南雅典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省民航职业学校
- 浙江医药技术学校
- 南昌铁路保安中等专业学校
- 江西泛美艺术中等专业学校
- 三亚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 海口经济学院附属艺术学校
-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成都核瑞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南昌向远轨道技术学校
- 赣北电子工业学校
-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 永济市职业中专学校
-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省科技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 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 江西省交通运输学校
-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
-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 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南昌市进贤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 重庆市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
- 重庆市合川教师进修学校
-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奉节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巫溪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商务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两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铜梁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第一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忠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共青中医药学校
- 九江市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余干县英才职业学校
- 江西省遂川县职业中学
- 抚州信息工程学校
- 赣州市军科职业技术学校
- 上饶市信赖工艺美术学校
- 赣州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 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
- 安徽建设学校
- 都江堰市职业中学
- 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 红河州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 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
- 陕西省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
- 武汉市工业科技学校
- 武汉长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孝感思创信息科技学校
- 日照市技师学院
- 青岛市技师学院
- 重庆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
-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 重庆市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
- 共青技工学校
- 江西文理技师学院
- 成都职业技术学校
- 大庆技师学院
- 南昌华中技工学校
- 共青铁路工程技工学校
- 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
- 南昌当代艺术学校
-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 江西上饶东南智慧技工学校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学校
- 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 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
- 东乡高级技工学校
- 江西新余南铁技工学校
-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 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 上饶信工技工学校
- 淮南世际艺术学校
- 合肥竹稞技工学校
- 合肥高科经济技工学校
- 杭州市第二机械技工学校
-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中职部)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成都市技师学院
- 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
- 哈尔滨铁道技师学院
- 海南省技师学院
-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
- 海南新东方烹饪高级技工学校
- 海南食品药品技工学校
- 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
- 台山市联合职业技术学校
- 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中职部)
-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南昌市望成技工学校
- 海南丽波技工学校
- 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西安西京职业高级中学

教育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