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
(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考生请按照系统提示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到现场不收取考务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选拔测试: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200分)、专业潜能测试(200分,以面试为主)两个方面,总分400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无需刻意准备。
(四)入选资格确定: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提出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候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确认入选专业和优惠分数。确定资格考生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
(五)名单公示: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资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中学须在校内予以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经省招办审核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寄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
八、录取办法
(一)收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在自主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中央财经大学,未设自主批次的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中央财经大学。
(二)A、B、C、D类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调档线下5分、10分、15分、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三)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按照《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录取。
九、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自主选拔录取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认定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