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助政策
1、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高额的奖学金以资鼓励。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贷款。
2、在国家级舞蹈比赛(“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荷花杯”三项比赛)中取得个人单项表演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终试;获得编导类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终试。资格认定上,需报名确认时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出示原件,交两份复印件),由招办审查合格后,直接发放终试考试资格证。
3、报考北京舞蹈学院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前一年专业一档考生因文化课成绩原因当年未被录取者,次年报考可直接进入专业终试。
4、北京舞蹈学院舞蹈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校考前三名,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
5、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成绩加10分的原则。
6、为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报考北京舞蹈学院,提供艺术深造的机会和平台,学院推出了“专业特殊人才计划”和“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专业特殊人才计划”,以下专业方向考生同时达到或通过以下条件,可申请文化课单独划线,优先录取。
(1)计划范围:中国古典舞1名、中国民族民间舞1名、芭蕾舞2名、舞蹈编导2名。
(2)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优秀进入一榜。
(3)在专业院团工作经历5年以上(含5年)并有二级演员职称。
(4)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舞蹈类个人奖项者。
注:以上条件以工作单位证明信与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
★优先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后可提交“专业特殊人才计划”申请。
(2)申请通过后,可享受破格录取资格,并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考生达到以下条件,可享受专业优先录取。
(1)舞蹈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舞蹈编导)的考生。该专业方向考生同时达到
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二本线(文 、理)。
(2)舞蹈历史与理论、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新媒体舞蹈、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各个方向的考生,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一本线(文、理)。
8、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继续实行“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毕业生拔尖人才计划”。计划范围: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共6个名额(不分男女,保留空缺)。通过专业选拔并公示后,视为专业通过。
注:以上所有奖助政策的解释权归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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