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5年在自主招生中实行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2015年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 | 录取计划 | 可录取专业 |
应用型卓越项目 | 20 |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
50 | 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 | |
涉外型卓越项目 | 30 | 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
三、工作程序
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1 | 报名 | 2015年3月 | 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15日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5年3月15日15:00关闭) |
2 | 资格审查 | 2015年3、4月 | 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
3 | 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 2015年4月底 | 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及相关信息 |
4 | 测试 | 2015年6月13日、14日 | 组织考生到校测试 |
5 | 公示测试结果 | 2015年6月22日前 | 确定入选名单及录取政策并在我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 |
6 | 录取 | 2015年7月 | 录取 |
7 | 公示录取结果 | 2015年7、8月 | 公布录取自主招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热门关注
本科院校排名
专科院校排名
排名
学校排名
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