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程序
1.中央民族大学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认定品学兼优、体育专项突出的考生,获得认定的考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以下简称为“《协议书》”)。
2.对参加学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达到我校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的一级运动员,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排序录取;对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要求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时享受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录取政策。具体录取办法参照教育部2016年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3.与中央民族大学签订《协议书》的高水平运动员,需第一志愿填报中央民族大学,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协议书》中的要求填报。
4.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测试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小组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公示。
3.认真实施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在专业考试或高考过程中违纪或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根据《教育部33号令》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招生办公室(100081)
招生办公室电话:68932902 68933922(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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