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一轮的高校本科评估如何进行?上海市教委昨天在上海电力学院举行2011年秋季上海高校教学工作会议,记者获悉,教育部已经初步形成了新的评估制度设计方案,与以往设置优秀、合格等级不同,评估将形成写实性的报告,不分等级。
在新的评估制度设计中,评估体系包括学校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控和国际评估等五项内容。
根据要求,高校教学将采集反映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建立高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
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合格评估对象是2000年以来未参加院校评估的新建本科学校。审核评估对象是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学校。评估结论不分等级,专家通过进校考察形成写实性的审核报告,重在分析学校质量保证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与评估办法配套,还将颁布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标准,该标准中规定:对于研究型人才培养,要求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比例不低于60%,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不低于95%;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具备专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比例不低于30%。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