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计划
2014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专业有:园艺技术、园艺技术(花卉方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方向)、园林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向)、食品营养与检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信息化方向)、文秘、文秘(商务方向)、商务英语、初等教育、初等教育(英语方向)、初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方向)、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方向)、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方向)、装潢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创意与策划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图书档案管理、产品造型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移动通信技术等36个专业。
2014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福建、山西、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和新疆等9省(区)招生,招生计划属于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均经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考试院或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高招办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网站同时公布(网址:http://zsb.zcvc.cn)。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2014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
(二)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在符合国家及各省等有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遵守各地省高招办的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采用“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即按第一志愿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够,才从其它志愿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调配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招生采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综合分相同时,文科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理科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
4.外语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其余文科类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综、外语、数学;其余理科类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综、外语、语文。
5.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14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8.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无英语口试要求。
9.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其它未尽事宜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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