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以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
第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束后即在福建招考在线(http://www.fjzs.com.cn)、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页(http://www.fjvcb.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六条 收费及奖学金、助学金等实施办法
1、2016年我院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学生的收费标准为:学费6600元/年,住宿费500元-900元/间。住宿费到校后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预收款按实列支,多还少补。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每学年发放金额档次分别为8000元、5000元、4000元、2500元等,同时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岗位、提供兼职信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事项。学院在新生入学注册报到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条 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生物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学历注册。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fjvcb.cn 学院微信公众号:fjvcob
招生咨询:QQ(787185524、1935512677)
热线电话:0591-83743046、88074133(兼传真)
联系老师:董老师(13509323962)、左老师(13809556196)、柯老师(13860615792);
投诉电话:0591—83741907(陈老师)
第九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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