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选拔程序
1、初审:学生可于12月3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学生进入复试。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
面试内容:专业外语口试
复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复试时间:1月上旬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名单确定: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预录取专业。入选名单将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名单须经学生所在省级招办确认,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第五条 相关说明
1、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
2、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3、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4、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与相关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5、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收工作,若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0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4年保送生(外语类专业)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八条 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