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须公示
在海南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由市县招生办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同班同学”名单及班级同学电子相片,加盖公章后,由各学校在考生所在班级张榜公示,其余考生的报名资格及电子相片在各市县招生办的办公地点公示。报名资格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6个学期的就读班级、审核结论及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等,并在学校内和报名点设立举报箱。考生相片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相片、报考卡号、姓名、性别、相片采集人及市县招 生办举报电话等。
另外,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中职生”、“异地高考”考生在省考试局网站 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毕业学校、民族、享受政策照顾加分项目、法定监护人姓名、审查部门责任人和审 查部门的举报电话等。报名资格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
海南省考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持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和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经查实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对于持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享受政策照 顾加分资格的考生,经查实的取消其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资格,同时将其行为记录在考生高考电子档案的诚信记录中, 录取时提供给录取学校。
据了解为方便每一位考生都参与《升学指导测验》及问卷调查,海南省考试局已在高考报名系统中设置了《升学指导测验》的模块,在登录高考报名系统后,务必按照操作提示程序填写完成《升学指导测验》、问卷调查和高考报名信息,并逐项进行确认,确保高考报名信息的完整。
报名地点
1.海南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的学校报名。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经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还须到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补充办理基础会考报名手续。
2.“省外借读生”在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3.本省户籍往届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4.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本人就读高中毕业学校报名。
5.在海南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6.海南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海南省借考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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