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到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我院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或降分相关规定,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的专业联考成绩,服装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按照我院单独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对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分数线以上的,按专业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5.应用英语(幼儿英语方向)、涉外护理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卷面分不低于60分;服装设计专业色盲考生限报;服装表演专业限女生填报,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
6.各专业(服装表演除外)招生男女不限。
7.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及其他
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按学年收取。
五、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汇文街16号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50091
招生电话:0311—89630662、89630664、89630654
E--mail: nzxy16@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ebnz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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