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
(一)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二)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对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四)对体检合格,报考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国际商务文秘方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英、语、数成绩录取;报考食品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产业经营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语、英、数成绩录取;报考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数、语、英成绩录取;报考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语、数、英成绩录取;报考交通运输大类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英、语、数成绩录取;报考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语、英、数成绩录取。成绩相同时录取原则详见学院网站。
(五)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按照时间要求领取准考证等考试材料或未按考试时间及时到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六)由于空中乘务(乘务方向)专业为校企共建专业,学院为北京华航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订单培养,需考生在报考之前到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由该公司组织的单独面试,取得面试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具体面试时间、方式等安排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
(七)学院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缺额计划转为河北省普招计划。
(八)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九)免试考生学院按照最高分计算总成绩录取。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学费: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类专业7000元/人年,空中乘务(乘务方向)专业7000元/人年(含岗前培训费2000元),其它专业一律5000元/人年。
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其中7号公寓按800元/人年);八人间600元/人年。
(二)奖学金与助学金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率达25%。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五、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联峰北路90号
邮 编:066100
咨询电话:0335-5926819、5926930
网 址:www.qhd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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