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需提供原件)。
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材料不齐全完整的报名无效。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信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中学或者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平时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被推荐者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做出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五、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学生名单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 平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缴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省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4〕76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3.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6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4.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符合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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